我与莫言面对面
1994年春天,偶遇《中国检察报》(《检察日报》前身),本就喜爱读报的我对她一见钟情。从此,只要有了空闲,我就会找来翻阅,通过读《检察日报》,逐渐加深了对检察院的认识和了解,进而产生了对检察院的浓厚兴趣和强烈向往。8月的一天,《济南日报》刊登了检察机关增编补员、面向社会招考的消息,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增编补员17人。
“莫非真的与检察院有缘”,“春心萌动”的我悄悄地报了名。9月笔试、10月面试,随后是体检、政审,一路“绿灯”。1994年12月,我幸运的成为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。
进入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后,我也曾发表过稿件,但向国家级的《检察日报》投稿,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,我连想都不敢想。但是后来,我和《检察日报》结下了深深地情和缘!
2001年4月的一天,《检察日报》驻山东记者站卢金增老师打来电话,对我近期发表在《济南时报》上的一篇新闻稿件进行了全方位点评,建议我对稿件进行深度挖掘,经过卢老师的一番点拨,我犹如醍醐灌顶,在卢老师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,几易其稿,稿件终于发表在《检察日报》,占了整整一个版面,从二三百字的消息稿件拓展成一篇几千字的通讯稿件。随后卢老师经常与我联系,从选题、选材、题目的提炼、用语等等,不厌其烦地全程指导我撰写稿件,在卢老师的鞭策鼓励下,我的撰稿水平突飞猛进,写作激情也与日俱增,当年就在《检察日报》发表稿件十几篇,其中《警惕!驻外销售机构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》、《公益单位职务犯罪不容忽视》、《国有资产岂是唐僧肉》等稿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;2002年12月,我被《检察日报》评为“全国百名优秀通讯员”,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是非常难得的荣誉,令我欣喜万分。更为幸运和难忘的是,2002年5月,我光荣地参加了全国检察系统“优秀、骨干通讯员”培训班,期间,著名作家莫言应邀到班讲课,就文学创作问题讲了自己感受和体会,他特别强调文学创作要大胆的联想。这次培训班对我很有启发和触动,引领我走上了业余文学创作的道路。我开始尝试文学创作,并不断有作品见诸报端,《进城的路》、《我的母亲》、《回忆父亲当年义务调解乡里纠纷那些事》、《那些年的鞭炮声声》、《让他三尺有何妨》等杂文、散文受到读者好评,有的还获了奖。2003年我还被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,2009年当选理事、2010年当选支部委员、2012年当选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。
《检察日报》已经陪伴我二十多个春秋,我越来越离不开她。“一日不见如隔三秋”,每当放假或休公休假期间,我也会到办公室去读她,与她默默的交流。
《检察日报》,亦师亦友亦知音,读她万遍也不厌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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