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李淑云
十月末的阳光似乎比我起得晚,洒下的光有些微凉。已是上午十点,我不紧不慢地行走,却不足以温暖这一百多斤的肉体。想加快脚步,又遇到城市的车辆,它们像一列列火车,碾着城市无铁的轨道匆匆地行驶。我害怕它们。平日里总是选一条僻静的小路,绕开它们行走,像躲避荒野中奔跑的狼群。除非迫不得己,再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,才会硬着头皮走下去。走这样的路战战兢兢、如履薄冰,不像在土地上行走。
每当这时,我会无比地怀念我的故乡,怀念故乡的大地和它上面铺就的每一条路。它们像一条条脉络,纵横交错,养育着不老的村庄和袅袅炊烟;养育着一个个不慌不忙、安然从容的灵魂。
故乡的路特别好走,踩在上面亦非常踏实,并且每一条路亦都自带光芒,即便在没有通电的夜晚,每一个孩子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自己的家门。不仅如此,在故乡,一切万物和生灵都是指引生命回家的向导,甚至连逝去的生命都会化作灯盏,照亮黑暗中的路。
叔叔小时候胆小,不敢走夜路。唯一一次走夜路是去外村给奶奶拿草药。适逢医生外出,冬天的天又短,叔叔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,黑夜的恐怖和刺骨的寒冷紧紧地环拥着他。举步维艰的时刻,他突然看到爷爷的微笑像一弯月光悬挂在前方,他走一步他也走一步,他拐弯他也拐弯,他踏上小桥他便在桥的那一头等他。一直走到家。
爷爷消失不见的时候叔叔已经坐在洒满灯光的屋子里,奶奶不停的咳嗽声和一炉火在那里等他。那一年爷爷已经去世三年。
多年之后,叔叔回忆起这件往事自己也很纳闷,他说走那段路好像睡着了一般,像走在一段不曾醒来的梦中。按理说死去的爷爷突然出现,对小胆的叔叔而言应该比黑夜更可怕,可事实却恰恰相反。黑暗中突兀出现爷爷的笑脸,叔叔不但没有害怕,反而感觉有一种温暖和光亮铺在那段路上。
还有一年春天,生产队里负责喂牛的王二生病在家,适逢春耕时节,为了保住王二每月固定的工分,他媳妇便带着刚满两岁的孩子在村外牛棚替他喂牛。二十多头牛,一头牛一筛子草,个把小时才能完成。等她喂完牛却不见了先前坐在地上哇哇啼哭的孩子。
她急慌慌地在牛棚里寻找半天,不见孩子的踪影儿,连牛棚外浅浅的小河也没放过,依旧没有找到,最后,只得沿着回家的路寻去。刚走了没多远,迎面碰到挑水的邻居,还没张嘴问邻居就笑着对她说:“你家王二真逗,让牛送孩子回家。”
王二媳妇还没醒悟过来,邻居挑着两只唱歌的空桶已经走远,走出大概六七米又回过头来,冲着王二媳妇的背影大声说:“王二养的牛通真好,通人性,在家门囗发现孩子落得远了,还停下来等了一会儿,冲着天空哞哞的叫了两声。”邻居不知道王二在家生病,以为他故意为之。但她却忽略了几个细节。
若王二故意而为大部分是在农闲时节,他和牛都闲得无聊,喂完牛之后偶尔心血来潮,会跟那头牛说:“吃饱了,喝足了,又没活可干,走,跟我回家看看!”说完便用手解开缰绳,不等牛做出任何反应,便将长长的缰绳在牛脖子上绕几圈,留下很短的一小截,像个铃铛一样耷拉在牛脖子下面。那头牛很听话,似乎也很享受这种开小灶的生活,正常情况下,都是牛在前面带路,王二哼着小曲跟在后面。
尽管知道孩子的去向,王二媳妇憋在肚子的急火依旧惯性十足,她从路上拾到一根柳棍儿准备到家发泄一番。当她回到家,发现那头老牛卧在窗台下,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支棱着耳朵认真地听着,样子安祥而又和善;屋里王二和儿子的逗闹声不时传到窗外,牛眼睛跟着一眨一眨的,亦好像听懂了什么。王二媳妇顿时像气球一样瘪了下去。
一头不会说话且走路又四平八稳的老牛,一个不识路且喜欢东张西望、语言又表不尽的孩子,这样的两个生命是如何走回家的呢?有人说缰绳没拴好,牛跑了。事实很可能也是如此。不过即便缰绳没有拴好,也只是牛自己跑掉了,牛和幼小的孩子一起回家又怎么解释呢?难道牛喜欢和孩子一起散步?还是牛根本听不得孩子的哭声?
这件事很难让人用正常的思维去理解,连村里活得最久的老人也是第一次听说,他也无法用他丰富的阅历来诠释这件事。但这一切却又显那么自然而然,仿佛在故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事情,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足为奇。
而我心里的疑惑一直没有对人说起,除了人们常说的牛通人性之外,我一直觉得还有小路的功劳。我怀疑是小路拉直了自己,它伸缩着关闭了路上所有的岔口;它担心一头老牛和年幼的孩子一前一后行走得不安全,又在那座窄窄的小桥上树起无形的护拦,这样两个生命才在七拐八拐中安然无恙地回到家中。事实肯定是这样的!因为故乡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,包括故乡所有的小路。
行走在车水马龙的城市街头,突然想起故乡的路,那里车轮正碾着沙沙的落叶驶向远方,一些美好随着滚动的车轮四散迸射。上次回故乡是一年前的事情,记得我穿着运动鞋,在那些上演温情故事的小路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,总是盼望鞋底能带些什么回去;空瘪的背包里,铜拉锁也拉得严严实实,生怕装在里面的一些东西掉在回去的路上。究能带走些什么呢?我也说不清。只是每次从故乡回来,很长一段时间身心都备感愉快。
此时我很想回去看看,在故乡的小路上踩上几脚,但又实在不敢回去。我怕回去之后,灵魂迷失在故乡的路上,心也跟着走了,留在城市的这双脚则会更加不听使唤,它会顺着熟悉的路偷偷地潜回故乡;而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,还有许多未了的事情。我得留下来。
至于脚下的这条路,无论好走与否,都得走下去。难走的时候,不妨闭上眼睛,想象着自己走在阡陌纵横的故乡,片刻之后再睁开眼睛,认真地走。也只有如此!这样至少走在城市的路上,心里显得不那么拥堵,身体也会暖和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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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类型:叙事性散文  怀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