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用燃气灶不会电子打火,要用火柴点。于是我就四处淘换火柴。 如
今想买火柴不容易,无论大小超市都没有这种过去的“日用百货”。网购倒是可以买到,但起点是一百盒。想到婚宴上曾经见过一种喜庆火柴,我就找到了一家这样的专卖店。两块钱买了十盒“塑封”火柴,喜滋滋地送给母亲。打开一看却傻了眼,整整一盒只装着四支火柴。逐一检查完毕,最多的一盒六支。虽然很生气,但却只能是付之一苦笑。我想去找那卖家,如果她说“我卖的就是这样的火柴!”我也拿他没办法。最好的可能是给退货,弄不好吵一架,白生一肚子气。为了两块钱,真是不值得。
想当年,火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。那时的火柴每盒足够一百支,盒上写着“加减三支”。记得我曾经数过,只多不少。那时候没有欺诈,也不值得造假。如今到处都是金钱至上,就连“火柴头”大小的蝇头小利,不良商家也不放过。两块钱十盒火柴,大约五分钱一支火柴,也不好说就一定是贵,但一盒火柴只有四支,却不是一个简单的贵贱问题,它所反映的正是当前社会上最普遍的诚信缺失。
“红心鸭蛋”、“注水肉”、“地沟油”、“假疫苗”......诸如此类的事件,其共同点往小处说都是不讲诚信。这些事件因为影响极大,所以一经发现,便会遭到迎头痛击,但是如“火柴头”这样的“短斤缺两”、造假掺假行为,不仅可以明码标价,而且还能长盛不衰。最终却没有多少人愿意与其较真,因为较真了并不见得会有好的结果。
火柴头很小,就算成了“火柴头”事件,也实在算不得大,但它事关诚信缺失,社会决不能任其发展泛滥。对此,像我这样买火柴的小老头们真是无能力,但有关部门若肯兴师动众,那结果肯定是大不一样的。听说有个“微服私访抓现行”的手段很管用,但愿有关部门也能以此来管一管“火柴头”这样的小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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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类型:杂文随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