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年前笔者有幸拜访了莫言旧居,莫言旧居位于山东省高密市原大栏乡平安庄(今高密市疏港物流园区),这里是莫言出生并成长的地方。距离县城约18千米,公交班车半个多小时可到达。此地带处于高密市的东北部位,莫言小说中所描写的东北乡的背景就是他的家乡。旧居背靠胶河,仅数丈远,莫言在其小说中不止一次的描写过家乡的母亲河,波澜壮阔白浪滔天,但我去时见到的是另一种景象,河水断流,绿藻滋生,也许是季节的原因。莫言出名以后,当地政府为了打造旅游景点,在旧居后面的胶河边上还搭建了一段亲水平台。
莫言201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,慕名而来的拜访者蜂拥而至,莫言家人不得不开门接客。为了方便来客参观,在莫言旧居与河堤之间修建了一个小小停车场。旧居自成小院,现仅存5间正房,莫言入伍之前在此生活了21年,这里也是他的婚房。房屋非常简陋,石基土墙。屋内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,称得上当时好的东西有一台收音机和一部挂钟。屋里烧炕,墙壁熏的乌黑乌黑的。唯一让人眼睛一亮的是墙壁上挂着的几幅照片,其中有一幅莫言与张艺谋、姜文、巩俐的四人合影,三个大男人光着膀子;还有大门上的对联:耕读传家久 诗书继世长。
现在莫言的旧居由其二哥管谟欣在管理,所谓管理,就是负责接待来访的游客并义务导游,自己在门前顺便摆了一个小摊,出售莫言的书和当地的一些文化产品。当地政府也修了路修了桥,公路上也立了指示牌。
莫言原名管谟业,生于1955年,是家里的老小,入小学读至5年级而辍学,而后在家当农民。所以莫言的第一学历是小学肄业。最终成为文学大家,问鼎“诺奖”中国第一人,可谓传奇。我带着这个问题与其二哥交流探索。二哥向我推荐其大哥管谟贤写的一本书《大哥说莫言》,读后我从中找到了莫言成长的轨迹。
对少年时代的莫言影响较大的有两个人,一个是他的爷爷,他的爷爷是一个说故事的高手,鬼怪神仙栩栩如生,有的故事被莫言写进了小说里;另一个是他的大哥。大哥长他一旬,在他上小学的时候,大哥考上了位于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,成为他学习的榜样。虽然辍学了,但仍然孜孜不倦的学习,大哥的书、大哥的作业本成了他自学的资料,大哥的作文他能背下来。再加上喜爱和天赋,小学时就很会写作文。建在高密一中的《莫言文学馆》里陈列了他小学5年级时的一篇作文《抗旱速写》,洋洋洒洒,想象力十分丰富,而且字迹俊秀老练。这些奠定了他日后写作的基础。
入伍参军是莫言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,他曾经三次体检合格而未能如愿,在年龄达到高限的最后一次方被批准。入伍后,各方面的条件比农村好多了,有饭吃,有衣穿,不用为此操心,可以一心一意学习、写作,头几年钻研文化,博览群书,业余时间拼命地写作,“大把大把地掉头发”,寄出去的稿件“像雪片般飞回来”,但功夫不负有心人,他部队所在地的河北省保定市的文学刊物《莲池》1981年第5期发表了他的处女作《春雨夜霏霏》,他在给大哥的信中这样评价:“这篇东西费力最少,一上午写成,竟成功了,有好多呕心沥血之作竟篇篇流产”。从此一颗文学新星冉冉升起,他也被部队破格提干,《莫言文学馆》里有他一张着少校军衔的照片,30岁时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深造。这时的莫言“一天不写东西感到对不住自己”,创作欲望极强,二年后完成了他的成名作《红高粱》,并被张艺谋导演搬上荧幕。1988年《红高粱》电影在国际上获奖,成就了巩俐、张艺谋,现在来看也成就了莫言。这部电影在国内上映时,我正在济南出差,第一时间去看了,首先记住了济南的演员巩俐,也知道了导演张艺谋,但没有记住原著作者的名字。而后,莫言的长篇巨著不断问世,并形成了莫言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。同时,莫言的著作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推介到外国读者面前,走出了国门,走向了世界。
莫言写的十一篇长篇小说,前几年我都读过,纵观他的作品,不难发现,其文风似曾相识,里面有聊斋的影子,他曾经写过一首打油诗:“少时听人说聊斋,妖风迷雾扑面来。长大才知人即鬼,蒲公深意我能解。”由此可以看出,《聊斋志异》应该是他最喜欢的文学作品,他与他的山东老乡蒲松龄心灵相通。
今天在他的家乡参观旧居和文学馆,对他的著作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。莫言因为什么获得诺奖评委的认可而脱颖而出?我带着这个问题参观了《莫言文学馆》,文学馆建在高密一中校园内,馆名由著名作家、前文化部长王蒙题写,该管在莫言获得“诺奖”前就已经落成,可见当地政府的超前意识,现在仍然预留了一层楼的空间。文学馆资料详实内容丰富,充分全面地展示了莫言成长的轨迹和他的文学成就,给我印象很深的是他参加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很多,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,一个人的作品要让世界认可,必须走出国门。从文学馆出来,我似乎也找到了答案:
莫言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,开辟了他自己的文学背景—高密东北乡,这是他“生于斯、长于斯”的地方,是他最熟悉最有感情的地方;建立了他自己的人物体系,都是他听说过的或者熟悉的人和事,再插上想象的翅膀,所以写起来天马行空得心应手;并逐步形成了自己创作理念:“把好人当坏人写,把坏人当好人写,把自己当罪人写”,从而有了不同于他人的叙事风格和写作方法。让人读起来耳目一新又似曾相识。也许这些获得了诺奖评委们的青睐和认可。
诚然,莫言著作中对性的描写比较露骨,故事也有猎奇之嫌,国人看了不甚舒服,初版时也引来不少批评之声,但瑕不掩瑜,终究被世界文学认可。中国文学得到了世界的认可,这是中国文学的进步。
前文写到,莫言小学5年级的时候,他的钢笔字写的就不一般,在《文学馆》,我还看到了莫言的左右开弓的书法作品,很有特色。总之,莫言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典型,也是一个励志的典范,他自称“农民作家一介布衣”是作为老百姓在写作。所以,我觉得莫言身上有一种精神,这种精神当今时代仍然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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