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下,“吃小亏,占大便宜”之说,广为流传。君若不信,笔者不妨举一实例。
某个体商户,把某几种紧俏商品抬高价格出售,被物价部门察觉,欲要罚款,这位个体户赶忙把前来办理此事的物价人员请到家里,好吃好喝好招待,还送了一盒“红专烟”(内含三百元钱)。结果,该个体户不仅没有被罚,而且还和这位“大有用处”的物价人员成了“好朋友”。事后,该个体户对妻子说:“这次连吃喝带送,花了还不足三百元钱,要不花这三百元钱,至少要罚咱一千块钱,这叫吃小亏,占大便宜,再说,以后……。”送者吃小亏,觉得占了大便宜;受者捞外快,以为施舍了恩德。如今,这类事并不少见。一位友人对我讲:“现在一些看起来很难办的事情,只要找准“庙门”,多“烧香”(意即多送礼),后门便不敲自开,关卡会畅通无阻。”君不见,一些紧俏的国家计划物资不是合理合法的到了“倒爷”之手吗?君不知,一些庸碌不才之辈不是堂而皇之的平步青云了吗?送礼,使送者和受者都得到了他们不应该得到的好处,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危害和损失,污染了社会风气。
我想信,随着改革,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,随着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,“吃小亏,占大便宜”之类的事,会越来越少,以至绝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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