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之于我,犹如水之于鱼儿,蓝天之于雄鹰,阳光之于万物。
王子猷曾指着房前的竹子说:“何可一日无此君?”我亦不可一日无书。我可十日无酒,可五日无肉,不可一日无书。生活熙熙攘攘,日子忙忙碌碌,你方唱罢我登场,无一时之消停。而书,给我莫大的安慰和宁静。偷得一点点空闲,我随手翻开一本书,两耳不闻窗外事,暂时沉醉于其中,心里非常安适,非常满足。书是我的避难所,是我安放灵魂的地方,是我的诗和远方。
人生不如意事有八九,可与人言无二三,我不必对书说话,但是书能懂我,它给我排解寂寞,安抚伤痛,宽慰郁结的内心。
书是我永远的老师和朋友,手边只要有几本书在,我就不惧漫漫长夜,我就无畏漫长旅途。 春雨淅沥,夏雨滂沱,秋风阵阵,大雪纷飞。这样的时节,四周静寂,或一杯清茶,或拥被而卧,心中无事,手中有书,夫复何求,神仙不过如此。
记得少时,家贫无钱买书。我像一只小狗一样四处嗅着书的气息,哪里有书,我想尽办法千方百计的要借来一读。记忆深刻的是去我们村里的一位老电工家里借书,我不认识他,忘了谁说他家颇有藏书。这个信息压我心头好久,蠢蠢欲动,一日终于鼓足勇气推开他家大门。他家庭深檐低,瘦瘦小小的我进入他昏暗的屋子,他端坐在八仙桌左手的椅子上,我叫他爷爷,嗫嚅着说明来意。他点点头指指他跟前的一个黑色的书橱,我打开一看,好几排书! 我立刻兴奋地忘了害怕,忙不迭翻看。最后几经犹豫斟酌,选了两本福尔摩斯。记得一篇《血字的研究》,是夜深的时候在床上看的,看到最后吓得我蒙头不敢看窗子。
彼情彼景,历历在目。在那个年代,吃都困难,还有那么多藏书,那位爷爷也是爱书之人啊!我也曾为借书不惜低三下四,暂时忘记尊严。现在想来,半生使我折腰的除了孩子的事,就是书事了。拿到书的那一瞬间,如获至宝,狂喜充满心胸,废寝忘食,一读而后快。因为很多时候借来的书有归还时限,所以非快读不可,因此练就了速读的本事。但是也造成了粗枝大叶的恶习,看书不求甚解,不记细节,只记轮廓。现在有意改正,也是艰难,艰难也要改的。
人生苦短,人生苦长,没有一个能忘却纷繁世事的心头之好,何以遣有涯之生?我看到独坐河边垂钓的男人,看到路灯下独自引吭高歌的女人,看到树荫下方寸之地楚汉相争的老者,看到篮球架下一遍遍投球的少年……我都觉得很美好。他们投入地做这些,十足的喜欢,对于他们来说,也是获得满足和安宁的途径啊!我的痴爱读书,就是这样啊!不是为求功名,单纯的喜欢,融入生命的爱,成为生命的一部分,这就是真爱了吧。 但是书亦不薄我,它像春雨无声的滋润大地一样,悄无声息的改变着我。它使我温润,使我通达,使我宽厚,使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……不敢说我腹有诗书气自华,但的确使我最大可能的脱离低级趣味;不敢说我口吐莲花,但的确使我不会言辞乏味,空洞无物。书从里到外塑造了我,使我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,得以坚强的自然的立在这里,我感谢它! 我尊重并且羡慕一切爱好,并不认为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。何以解忧?有的唱歌,有的跳舞,有的跑步,有的游泳……而我,读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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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类型:抒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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