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万婷 山东大学(威海)
人何以为人?
四肢挺立方为人,亦天资聪颖乃为人?
人何以非人?
凶杀抢掠则非人,或麻木不仁即非人?
亦或,
生而为人,我很抱歉?
——引子
人与非人,本是辩证法中的相对概念,甚而有些“你看那花时,那花便在”的玄乎意味。它就像是非,本无大是,亦本无大非。但人在这世间挣扎半生,爱恨情仇尝遍,最后不也是为争个谁是谁非。
“人”,就那么一撇一捺,却勾勒出多少离别情愁,又演绎了甚多恩怨难消。平常人家,区区活个几十载,尚未能尝出这一撇的滋味儿,日子便到头了。故而常念书,将自个儿浸在那白纸黑字里头,恨不能在里头发了霉,寻个角儿,也能再活一遭。
《长日留痕》里头,牵扯着人的学问,能让人多活几遭。它不过是贵族人家的男管家的回忆录,却充斥着平常人在大时代里头辗转凋零,甚而将灵魂投递于外的麻木与悲哀。
“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”,同样,也是时代的因子,是时代所以存在、所以变迁的原因。它是参与者,亦是评判者,或成王,或败寇,或所谓风水轮流转,王寇本一家,总归都是社会“人”站在旁观者的角度,测出的关乎人地位的优劣。
但灵魂孰分高下?地位的依附缘何意味着灵魂的攀援?
书里头的男管家称,“干我们这一行的人,实现这一目标(创建一个更为美好的世界)最可靠的途径,是效力于我们时代的那些伟大的绅士,因为他们手中掌管着文明”。因而,当男爵吩咐开除两名犹太籍的女仆时,他瞒着心里头的疑义,罔顾女仆工作的诚意,却似是将男爵的主意视作了自个儿的主意。
这好像将旁人嚼过的甘蔗渣捡来,在嘴里头过个余味,尝到的甜头都是别人滤过的,全然无自我消化的过程。人如傀儡,行走在真理之林,为全部真理环绕,却仍分不清是非黑白,只知真理便是如此。但谬论究竟何如,无人能晓,却又如何辨清黑白。
人之为人,总该有其为人的尊严,那尊严不在乎是否能辨清黑白,却在于是否有孰黑孰白的选择权。某些时代公认的绝对真理,却往往充当了邪恶的座上宾,在翻云覆雨之际,能保有一分善恶的选择并公开,那才是人立于时代的尊严。
与时代相比,人不过是一粒沙,一滴水,功绩再大,也敌不过时代浪潮的一起一伏。但人之为人的尊严却非源自时代的赋予,而是人于时代的强求,这强求非逆时代潮流而为,却是在时代的周转中寻到一处恰好的穿插点,你顺势而下,视回环往复的浪花于不顾,直转直入,以求柳暗花明。
在混沌中寻得光亮,在颠倒中把握乾坤,单枪匹马执杖走天涯,凭的是思索,与持续不断的思索。岁月为何物?天地为何物?人又为何物?在思索中牵扯思索,盘根错节般的神经便一股脑儿地集聚,它们吵吵嚷嚷地没个高下,你却得以遍听各家所言,以达己家之理。
思索过后,便该遗忘。独留一处闲暇于己心,忘却俗世孤立的高低贵贱,视绝对为相对,予正确以怀疑。盛世繁华,你奈何不得彼岸,至多是立于己,修于身,在入世时存得出世之态,在凡世间偶为圣贤,或做一俗子,徘徊于真假之间,随而调摆,不止。
人总归逃不脱一“俗”,衣食住行为先,可他多斗胆,意与天地相争执。既是生而为人,切莫由了旁人的性子,白走一遭。否则,抱歉这话,讲与谁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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